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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存取
1、现金存入:您需填写“现金缴款单”,连同缴存的现金一并交银行柜台。银行 清点入账,将回单退还您收存记账。
2、现金支取:您需使用碳素墨水或墨色签字笔填写支票或取款凭条,并加盖预 留印鉴章,支取现金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办理。
汇兑业务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款项异地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向银行提供收款依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和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支票业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结算是一种同城结算。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用于向银行提取现金,转帐支票不能支取现金。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签发日起10天,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支票的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并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